这项条款将允许创业公司对公众而不只是合格投资者发行小型IPO,完全改变了企业融资的格局。
2012年当国会通过《创业企业融资法案》时,A+条款试图对A条款进行修正,后者允许公司通过公开发售股票融资多达500万美元,但在联邦法律中很少被用到。A条款很糟因为它要求公司在每个它公开发售的州登记发行。相比那些被更多使用的法律,A规定中遵守每个州“蓝天法案”的成本太高,而D条款允许公司不必支付昂贵的遵守各州法律费用就能募集同等数量的资金。
在证交会对A+条款的新规则下,公司融资金额增加到5000万美元,遵守州法律的必要性也被废除了。更重要的是,A+条款允许企业从公众那里融资,而不只是D条例规定的只能从合格投资者那里融资。
曾让众筹领域每个人紧张的问题很简单:当证交会上层投票时,证交会能否保持他们提交的规则完好无损?或他们是否会屈从于美国证券监管者的压力?后者因为自己的金融利益坚决反对减少限制。结果是证交会挺住了,允许企业通过A+条款融资,并不必到每个州花钱登记发售。
美国证交会决定的另一个重要事项涉及谁能投资公开发售。《创业企业融资法案》限定A+条例下的公开发售只能由“合格的投资者”购买。这指那些每年挣超过20万美元的人,或其净资产超过100万。然而这次证交会规定每个人都能参与投资,只是对投资数额有所限制。
为了保护投资者不受诈骗,A+条款只允许投资者拿出年收入或净资产的10%对此类股票进行投资。证交会还实行了其他强有力的措施对投资者进行保护,比如对发行股票公司的背景调查,在公开发售中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A+条款的内容总共有几百页,作为一名众筹律师我能自信地告诉你,这个条款可能会显著改变美国创业企业的融资方式。
美国证交会发布的这项规则成为法律之前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60天。一旦成为法律,创业家将可以通过简单而划算的股票发售从大众那里融到数百万美元的资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