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报税,有居民(Resident Alien,也称「居住外国人」)和非居民(Nonresident Alien,也称「非居住外国人」)的区别,美国国税局 IRS 在官网有说明,简单整理如下。Resident Alien 有两个简单的判断法则:
- 绿卡法则(The Greencard Test)。如果你持有美国绿卡(即永久居民身份),那么是 Resident Alien。
- 实质居住法则(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通俗来说,你虽然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但「相当于已经住这里了」,也是 Residential Alien。
实质居住法则
税务居民「实质居住」的定义是:
- 本报税年度你在美国领土停留超过 31 天;
- 并且今年、去年、前年三年中,你在美国领土停留时间加起来超过 183 天。
注意,这三年停留的日期并不是简单相加,而是(今年停留的所有日期 + 去年日期除以 3 + 前年日期除以 6):
- All of the days you were present in the current year, and
- One-third of the days you were present in the first year before the current year, and
- One-sixth of the days you were present in the second year before the current year.
「本年度 31 天」和「三年内 183 天」两项必须同时满足,才视为 Resident Alien;也就是说:
- 如果你最近三年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 183 天,但是今年只停留了 20 天,则属于 Non Resident Alien;
- 如果你今年在美国领土停留了 60 天,超过了「31 天」的规定;去年停留了 120 天;前年停留了 120 天;那么你最近三年在美国「实质居住」的时间是 60 + (120 ÷ 3) + (120 ÷ 6) = 120 天,没有达到「183 天」的要求,仍然是 Non Resident Alien。
留学生前5年及访问学者前2年均是非居民
实质居住法则的例外情形
「绿卡法则」和「实质居住法则」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身份和签证。有些特殊情况不适合大部分华人,比如:
- 如果本年度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 183 天、Tax Home 是其他国家、且与 Tax Home 有更密切的联系(closer connection),那么可以按 Nonresidentail Alien 报税。
- 如果你的国家和美国有税务条约,这些税务条约优先于美国税法,可以根据该条约报税。
- 如果你居住在加拿大、墨西哥,但是经常来美国上班(「经常」的定义是超过 75% 的工作日),这些工作日期无需计入「实质居住」。
- 乘国际航班在美国中转(起飞和目的地都不在美国),停留的时间无需计入「实质居住」;本来打算离开美国,但是因为健康原因未能成行、滞留美国的时间,也无需计入。当然,怎么判定是否为「本来打算离开美国」,并非是你自己说了算。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重身份、和美国公民结婚、离婚,这些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和会计师。下面这条则和很多在美华人息息相关:
- F/J/M/Q签证留学生前5年,J/Q签证老师/教授/研究员前2年,可免除实质居住测试,视为非居民。
- 若中途转换过身份,计算方式可能会复杂一点;另外,若申请过绿卡,即使还没有批准,也需要使用实质居住测试来计算。
中国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可享受税务减免
- 根据中美1987年的税务协议,中美互访的教师、教授和高校研究人员3年内税务豁免,留学生和培训生的个人收入有5,000美元免税额度。
- 在美国高校和研究所读博士、做博士后研究。
Reference: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resident-ali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