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列德官方表示,Sovaldi产品根据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和丙型肝炎发病率两个因素进行定价,2009-2013年印度的人均收入仅为1499美元,而美国的人均收入为53143美元,因而印度定价低。但事实真如此简单吗?
吉列德这一做法或与印度的药品专利法律密切相关:在2005年以前,印度政府并不承认西方国家药品专利,直至2005年作为与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协议的一部分,印度才开始恢复药品专利,但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衍生药物专利;同时,印度政府可根据需要实施“强制许可”。
历史上被印度政府实施“强制许可”的案例不在少数,吉列德亦不例外,其自主研发的艾滋病治疗药品泰诺福韦(Tenofovir)于2009年被印度政府撤销了专利保护,这或许才是真正威慑吉列德廉价出售Sovaldi的原因。除吉列德外,其余还有哪些跨国药企在印度遭遇过滑铁卢呢?
拜尔(Bayer)
2012年,印度政府给Natco制药公司颁布药物专利强制需求证书,允许其生产德国拜耳公司专利抗癌药Nexavar(多吉美),这是一种治疗肾癌的药。Natco公司在其申请中称,这种专利药使得患者一个月需花费五千多美元,远高于大部分印度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罗氏(Roche)
罗氏在印度有多个重磅产品折戟沉沙,包括乳腺癌治疗领域的重磅产品——赫赛汀(Herceptin)。2013年印度专利局驳回罗氏赫赛汀药物的专利申请,此后不久,罗氏正式宣布出于对印度知识产权环境总体的考虑,不再寻求赫赛汀在印度的专利申请。
在此前的2012年,印度法院还曾驳回罗氏针对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Erlocip产品侵犯其抗肿瘤药物——Tarceva专利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理由是这两种药物的成本相差太大,出于公共利益,法院拒绝罗氏的上诉。
诺华(Novartis)
诺华在印度最为出名的案例当属癌症治疗的革命性药物——格列卫(Glivec),该产品可定向抑制相关癌细胞的增值并诱导其凋零,年销售额达数十亿美元之巨。自2006年以来,诺华一直努力为改进后的格列卫争取印度专利,但最终被印度最高法院驳回。
辉瑞(Pfizer)
2012年,印度专利局撤销辉瑞抗癌药索坦(Sutent/舒尼替尼)在该国的专利,印度专利局称:Sutent专利中所声明的发明,不涉及任何发明步骤,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
百时美施贵宝(BMS)
2013年1月,印度专利局启动新一轮强制许可签发程序,百时美施贵宝公司白血病治疗药物Sprycel和乳腺癌药物lxempra被纳入其中,允许印度仿制药厂商生产该两种药品。
从以上血淋淋的案例不难看出,吉利德在印度市场以900美元/疗程的价格出售Sovaldi,更多的或是出于对当地知识产权环境的无奈之举。